房地产业增值税税率基本确定为11%
西安开发票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执行了20多年的营业税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尽管有关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改增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基于“只减不增”的原则,这项被税务系统视作“攻坚战”的税务改革落实,对所涉行业企业的赋税结构将带来全新的变化。
利好低利润房企
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率基本确定为11%,而此前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采用5%的营业税税率。从理论上看,如果相关企业无法获得足够多的进项抵扣,其实际缴纳税率有上升的可能。
广东省某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房地产及建筑业营改增的税率确定为11%,原来营业税是5%,假如拿不到进项抵扣,意味着要交足11个点,那么税负自然大幅上升。但从房地产所涉及上游所有行业企业都充分使用增值税发票的逻辑上来说,营改增总体上应该是减税的。
截至目前,有关营改增的实施细则并未完全落地,而且国家承诺所有税负只减不增,这使得房地产营改增具体政策如何设计受到多方关注。
例如德勤华东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高立群不久前在一场媒体会上提及:“影响房地产企业税负增减有几个重要方面。比如,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时候进项税能否抵扣?房地产企业的土地成本能否抵扣?对于存量房地产,过渡期政策如何处理?”
在房地产行业内部,财务以及税务口的人士对5月1日将要推开的营改增保持高度关注。
万科在其近期发布的年报中表示,营改增之后集团的主要业务使用的税种将发生变化。但鉴于细则并未落实,万科未在年报中就税种改变后可能对盈利的影响作预测性分析。
一位就职于广州某上市房企的人士透露,公司专门针对营改增进行过全员培训,旨在让全体员工了解这一项新的税务改革以及可能对公司各个业务口带来的影响。
总部位于福建的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有利于规范和提高房地产和建安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完善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建造精装房的积极性,增加建安成本的抵扣。
这位福建房企的负责人表示,税种和税率的改变,对不同企业甚至不同项目所带来的影响,都是不同的。总体而言,高毛利项目会增加税负,低毛利项目很可能会降低税负;未来开发商对于项目工程总包方、分包方、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会更高。另外,土地和利息能否抵扣是房地产税负增减与否的关键,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具体执行措施时,能考虑这部分支出中进项税的抵扣。
建筑业营改增将推高工程造价
建筑业是房地产业最主要的上游供应商,一旦建筑业全面推广营改增,势必会对房地产的工程造价带来直接影响。
目前,对建筑业利润影响较大的税种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总营业额的3%和2%,加上城建和教育附加等,建筑业的实际税率为5.39%左右。推行营改增之后的税率为11%.
考虑到建筑业业务构成的特殊性,其想要获得足够的抵扣,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房地产建筑成本。
一是原材料方面,大宗材料如钢材、水泥、混凝土的供货商比较容易提供增值税票,但砖瓦、白灰、砂石、土方及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杂货店、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这些小型地方材料供应商能否提供增值税票,以及提供的票据如果不是增值税票,将影响建筑商能否抵扣。
二是人工费用,大概占据工程总造价的20%~30%,未来还有继续走高的趋势。目前,建筑行业离规范管理的目标还有距离,大量工程队依然采取挂
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的经营模式,建筑公司只负责招投标工作以及收取固定管理费,并不对旗下挂靠的工程队的工人进行有效监管。如果要对旗下所有农民工规范管
理统一纳税,建筑企业所承担的税率也将上涨。
四川一家一级资质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建筑业的税收开始核定征收,建筑企业必定会将增加的税点打到甲方(开发商)身上。”
目前建筑行业在项目招标时一般会将应缴税率作为成本写入承包合同,由工程发包方承担。
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前建筑商从供应商处购买一张10元的凳子,如果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就是13元。同理,目前建筑工人中大工的工资一般在
240~300元/天/人,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人工成本也将水涨船高。作为建筑商,势必将新增成本转移到甲方,间接增加工程建筑成本。
“如果解决了建筑安装上面的问题,能够拿到足够的进项,那么税负有可能会低于五个点,也就是相应减负了。”上述税务部门相关人士称,相反,假如拿不到足够多的抵扣进项,则意味着建筑业未来承担的税率会在6%~11%,高于现有税率。
促进流动降低库存
虽然细则尚未出台,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最直接的利好在于促进流动降低库存。
对于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高立群认为会利好商业地产。他的判断是基于新增不动产投资被纳入抵扣,这将鼓励企业投资、购入并持有商业地产,对从事商业地产的房地产企业来说,也便于它把税负传递给下家,因此房地产营改增利好商业地产。
上述税务部门的人士也提及,房地产建筑安装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将增加企业行业购置物业修建厂房的积极性,因为可以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
值得提及的是,在二手房交易环节,营改增的改革会给市场带来一些变化。营改增以后,买卖二手房无需再考虑是否满两年,因为都是按照增值部分来缴纳,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商品房的流通性。
广东佛山一位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人士称,主要是可以刺激手中物业增值幅度较高的业主尽早出货,因为按照增值税征收后,升值较多的物业应交税款可能会比现在大幅提升。
不过,大多数业内人士依然不认为营改增会对一二手楼市价格造成显著冲击。
克而瑞执行总裁丁祖昱表示,税改后按照11%的税率计算,直接抵扣不足可能会使得房地产应缴税率比原来略高,但由于总理承诺了只低不高,如果未来应税比率更高,那么是否有其他的虚拟抵扣来使得实际征收比照现有税率,所以实际的影响不会太显著。
至于税改对房价以 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丁祖昱表示,不是成本决定房价,而是市场决定房价。“今年以来部分三四线城市供大于求的状况明显,压力巨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项 目都是贴着成本在卖,有的甚至是亏本甩卖。所以如果现在税负成本能够大大降低的话,房价的下行空间也会更大。但我们只能说,税负成本的明显下降会对房价有 一定影响,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尽管有关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改增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基于“只减不增”的原则,这项被税务系统视作“攻坚战”的税务改革落实,对所涉行业企业的赋税结构将带来全新的变化。
利好低利润房企
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率基本确定为11%,而此前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采用5%的营业税税率。从理论上看,如果相关企业无法获得足够多的进项抵扣,其实际缴纳税率有上升的可能。
广东省某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房地产及建筑业营改增的税率确定为11%,原来营业税是5%,假如拿不到进项抵扣,意味着要交足11个点,那么税负自然大幅上升。但从房地产所涉及上游所有行业企业都充分使用增值税发票的逻辑上来说,营改增总体上应该是减税的。
截至目前,有关营改增的实施细则并未完全落地,而且国家承诺所有税负只减不增,这使得房地产营改增具体政策如何设计受到多方关注。
例如德勤华东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高立群不久前在一场媒体会上提及:“影响房地产企业税负增减有几个重要方面。比如,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时候进项税能否抵扣?房地产企业的土地成本能否抵扣?对于存量房地产,过渡期政策如何处理?”
在房地产行业内部,财务以及税务口的人士对5月1日将要推开的营改增保持高度关注。
万科在其近期发布的年报中表示,营改增之后集团的主要业务使用的税种将发生变化。但鉴于细则并未落实,万科未在年报中就税种改变后可能对盈利的影响作预测性分析。
一位就职于广州某上市房企的人士透露,公司专门针对营改增进行过全员培训,旨在让全体员工了解这一项新的税务改革以及可能对公司各个业务口带来的影响。
总部位于福建的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有利于规范和提高房地产和建安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完善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建造精装房的积极性,增加建安成本的抵扣。
这位福建房企的负责人表示,税种和税率的改变,对不同企业甚至不同项目所带来的影响,都是不同的。总体而言,高毛利项目会增加税负,低毛利项目很可能会降低税负;未来开发商对于项目工程总包方、分包方、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会更高。另外,土地和利息能否抵扣是房地产税负增减与否的关键,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具体执行措施时,能考虑这部分支出中进项税的抵扣。
建筑业营改增将推高工程造价
建筑业是房地产业最主要的上游供应商,一旦建筑业全面推广营改增,势必会对房地产的工程造价带来直接影响。
目前,对建筑业利润影响较大的税种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总营业额的3%和2%,加上城建和教育附加等,建筑业的实际税率为5.39%左右。推行营改增之后的税率为11%.
考虑到建筑业业务构成的特殊性,其想要获得足够的抵扣,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房地产建筑成本。
一是原材料方面,大宗材料如钢材、水泥、混凝土的供货商比较容易提供增值税票,但砖瓦、白灰、砂石、土方及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杂货店、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这些小型地方材料供应商能否提供增值税票,以及提供的票据如果不是增值税票,将影响建筑商能否抵扣。
二是人工费用,大概占据工程总造价的20%~30%,未来还有继续走高的趋势。目前,建筑行业离规范管理的目标还有距离,大量工程队依然采取挂
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的经营模式,建筑公司只负责招投标工作以及收取固定管理费,并不对旗下挂靠的工程队的工人进行有效监管。如果要对旗下所有农民工规范管
理统一纳税,建筑企业所承担的税率也将上涨。
四川一家一级资质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建筑业的税收开始核定征收,建筑企业必定会将增加的税点打到甲方(开发商)身上。”
目前建筑行业在项目招标时一般会将应缴税率作为成本写入承包合同,由工程发包方承担。
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前建筑商从供应商处购买一张10元的凳子,如果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就是13元。同理,目前建筑工人中大工的工资一般在
240~300元/天/人,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人工成本也将水涨船高。作为建筑商,势必将新增成本转移到甲方,间接增加工程建筑成本。
“如果解决了建筑安装上面的问题,能够拿到足够的进项,那么税负有可能会低于五个点,也就是相应减负了。”上述税务部门相关人士称,相反,假如拿不到足够多的抵扣进项,则意味着建筑业未来承担的税率会在6%~11%,高于现有税率。
促进流动降低库存
虽然细则尚未出台,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最直接的利好在于促进流动降低库存。
对于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高立群认为会利好商业地产。他的判断是基于新增不动产投资被纳入抵扣,这将鼓励企业投资、购入并持有商业地产,对从事商业地产的房地产企业来说,也便于它把税负传递给下家,因此房地产营改增利好商业地产。
上述税务部门的人士也提及,房地产建筑安装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将增加企业行业购置物业修建厂房的积极性,因为可以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
值得提及的是,在二手房交易环节,营改增的改革会给市场带来一些变化。营改增以后,买卖二手房无需再考虑是否满两年,因为都是按照增值部分来缴纳,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商品房的流通性。
广东佛山一位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人士称,主要是可以刺激手中物业增值幅度较高的业主尽早出货,因为按照增值税征收后,升值较多的物业应交税款可能会比现在大幅提升。
不过,大多数业内人士依然不认为营改增会对一二手楼市价格造成显著冲击。
克而瑞执行总裁丁祖昱表示,税改后按照11%的税率计算,直接抵扣不足可能会使得房地产应缴税率比原来略高,但由于总理承诺了只低不高,如果未来应税比率更高,那么是否有其他的虚拟抵扣来使得实际征收比照现有税率,所以实际的影响不会太显著。
至于税改对房价以 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丁祖昱表示,不是成本决定房价,而是市场决定房价。“今年以来部分三四线城市供大于求的状况明显,压力巨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项 目都是贴着成本在卖,有的甚至是亏本甩卖。所以如果现在税负成本能够大大降低的话,房价的下行空间也会更大。但我们只能说,税负成本的明显下降会对房价有 一定影响,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全面营改增后将依法废止营业税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年会上表示,中国不会单独设立碳税,将推动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此外,今年5月1日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将依照税收法定原则废止营业税。
楼继伟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第一版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执行方案,财税两部门将积极配合,确保5月1日开始实施试点。他表示,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仍旧为“试点”,是因为原来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造成一定扭曲,包括企业行为和财务方面的扭曲,因此改革中采取了不少过渡措施,全面推开后是一种全面的试点。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案,然后交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即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废止营业税。
对于海外关注的中国是否会开征碳税,楼继伟表示,中国将不会单独设立碳税,而是会将碳税安排在目前准备的税种里,作为一个税项,如环境税或资源税。他透露,今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并未涉及碳税。
谈及个人所得税,楼继伟表示,目前中国实行的累进税制极不合理,世界上只有很少国家还实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国已经制定了从分类征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会考虑必要的基本扣除、抚养扣除、赡养扣除、生计扣除等。方案需报国务院批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法律议案,同时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这些程序必须一步步完成。
楼继伟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第一版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执行方案,财税两部门将积极配合,确保5月1日开始实施试点。他表示,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仍旧为“试点”,是因为原来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造成一定扭曲,包括企业行为和财务方面的扭曲,因此改革中采取了不少过渡措施,全面推开后是一种全面的试点。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案,然后交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即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废止营业税。
对于海外关注的中国是否会开征碳税,楼继伟表示,中国将不会单独设立碳税,而是会将碳税安排在目前准备的税种里,作为一个税项,如环境税或资源税。他透露,今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并未涉及碳税。
谈及个人所得税,楼继伟表示,目前中国实行的累进税制极不合理,世界上只有很少国家还实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国已经制定了从分类征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会考虑必要的基本扣除、抚养扣除、赡养扣除、生计扣除等。方案需报国务院批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法律议案,同时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这些程序必须一步步完成。
全面营改增方案落地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两个月时间,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要分批次做好对试点那是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
此外,国税、地税部门要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西安开发票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两个月时间,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要分批次做好对试点那是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
此外,国税、地税部门要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西安开发票
营改增:建立现代增值税的关键一步
5月1日起,把春天“种”进了营改增改革。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一个“两扩、两促进、两兼顾”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一个为创新驱动注入财税动力的增值税体系,一个迈向现代财税制度关键一步的增值税变革,拔节生长!
“两扩、两促进、两兼顾”
所谓“两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增值税率。新增试点行业近1000万户,是前期试点户数的近1.7倍,占原营业税比例约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是继上一轮发轫于东北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不动产抵扣范围之后,全面实施新增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的普惠性措施——不仅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
所谓“两促进”:一是促进了服务业率先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消除了重复纳税,接通了抵扣链条,优化了产业分工,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有利于“专注、专业、专门、专才、专精”的创新主体竞相涌现。这是继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0.5%、达到“半壁江山”之后,财税改革不失时机提供的有力支撑。二是促进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初步定型。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浮出历史地表,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更为重要的是,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大棋局布下了先手棋、“当头炮”。所谓“两兼顾”,既兼顾了不同行业具体情况,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兼顾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支柱屹立不摇。
创新驱动的财税动力
亚当。斯密在其分工理论中指出,人类分工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营改增改革恰好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税制注脚。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种转换,而是一项创新驱动、动力支撑、财税引领、产业催生的重大制度变革。营改增全面落地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环节叠加而增负,反而助力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方面,营改增促使研发、设计、渠道等微笑曲线两端的价值创造业态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利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另一方面,促使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互联网+”、大数据、文化创意、绿色时尚、大健康概念等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利于激活新动能。
营改增改革年化减税绩效约5000亿元左右。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补贴”,也不是定向返还的“芝麻盐、胡椒面”。它意味着,这部分资金活水更有效率、更有效果地成为实体经济“润滑剂”、创新驱动的“信号源”。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终会传导到企业职工,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强预期提供“四两拨千斤”的财税动力。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这个春天拔节生长的营改增改革,不再像以往税制改革一样聚焦一个目标,而是旨在奠定一个现代增值税制度。换言之,不是谋划每一颗树木,而是规划一片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如果选择一个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的标志,那么,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地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无疑成为重要选项。
自2009年起,我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能抵扣不动产。今年5月1日起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地产进项税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不仅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吹响了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攻坚战的财税号角。
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从此建立起来,一个逻辑的、完整的、规范的闭环系统对接完成。“神奇”的增值税,把一个个市场主体紧密连接在一起,你的销项就是我的进项,我的销项就是你的进项……环环抵扣,逐节征收,以往断裂的增值税链条完全衔接耦合,简化税种、公平税负、降低成本、统一税制,不仅倒逼政府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还客观上强化了因隐瞒交易导致的偷漏税行为的内在约束力。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关键的不是营改增所涉行业的适用税率,而是要重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税企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当下按中央与地方75∶25分享,而营业税为地方主体税种,随着国税递增、地税递减格局的演进,调整中央和地方各自利益分享机制、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是关系财税改革全局的重大任务。
我国是单一制财政国家,关于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举个不恰当的比喻: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财力要集中在老子身上,老子给儿子返合情顺理;要是儿子有钱,老子向儿子借,手心不好意思朝上。税项平转就是儿子转老子,利益平移就是老子返儿子。“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国家和地区增值税制度存在特色之分、适用之别。尽管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未来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为世界财税史融入中国道路、贡献中国智慧、交出中国答卷。
“两扩、两促进、两兼顾”
所谓“两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增值税率。新增试点行业近1000万户,是前期试点户数的近1.7倍,占原营业税比例约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是继上一轮发轫于东北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不动产抵扣范围之后,全面实施新增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的普惠性措施——不仅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
所谓“两促进”:一是促进了服务业率先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消除了重复纳税,接通了抵扣链条,优化了产业分工,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有利于“专注、专业、专门、专才、专精”的创新主体竞相涌现。这是继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0.5%、达到“半壁江山”之后,财税改革不失时机提供的有力支撑。二是促进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初步定型。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浮出历史地表,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更为重要的是,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大棋局布下了先手棋、“当头炮”。所谓“两兼顾”,既兼顾了不同行业具体情况,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兼顾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支柱屹立不摇。
创新驱动的财税动力
亚当。斯密在其分工理论中指出,人类分工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营改增改革恰好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税制注脚。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种转换,而是一项创新驱动、动力支撑、财税引领、产业催生的重大制度变革。营改增全面落地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环节叠加而增负,反而助力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方面,营改增促使研发、设计、渠道等微笑曲线两端的价值创造业态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利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另一方面,促使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互联网+”、大数据、文化创意、绿色时尚、大健康概念等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利于激活新动能。
营改增改革年化减税绩效约5000亿元左右。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补贴”,也不是定向返还的“芝麻盐、胡椒面”。它意味着,这部分资金活水更有效率、更有效果地成为实体经济“润滑剂”、创新驱动的“信号源”。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终会传导到企业职工,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强预期提供“四两拨千斤”的财税动力。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这个春天拔节生长的营改增改革,不再像以往税制改革一样聚焦一个目标,而是旨在奠定一个现代增值税制度。换言之,不是谋划每一颗树木,而是规划一片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如果选择一个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的标志,那么,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地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无疑成为重要选项。
自2009年起,我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能抵扣不动产。今年5月1日起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地产进项税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不仅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吹响了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攻坚战的财税号角。
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从此建立起来,一个逻辑的、完整的、规范的闭环系统对接完成。“神奇”的增值税,把一个个市场主体紧密连接在一起,你的销项就是我的进项,我的销项就是你的进项……环环抵扣,逐节征收,以往断裂的增值税链条完全衔接耦合,简化税种、公平税负、降低成本、统一税制,不仅倒逼政府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还客观上强化了因隐瞒交易导致的偷漏税行为的内在约束力。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关键的不是营改增所涉行业的适用税率,而是要重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税企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当下按中央与地方75∶25分享,而营业税为地方主体税种,随着国税递增、地税递减格局的演进,调整中央和地方各自利益分享机制、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是关系财税改革全局的重大任务。
我国是单一制财政国家,关于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举个不恰当的比喻: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财力要集中在老子身上,老子给儿子返合情顺理;要是儿子有钱,老子向儿子借,手心不好意思朝上。税项平转就是儿子转老子,利益平移就是老子返儿子。“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国家和地区增值税制度存在特色之分、适用之别。尽管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未来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为世界财税史融入中国道路、贡献中国智慧、交出中国答卷。
完善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
“去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很多,能够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实属不易。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讨论《预算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这样谈论道。
于国安说,通过审议 《预算报告》我们看到,尽管财政收支比较紧张,但是,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财政支出重点也更加突出,财政改革更加主动地向前推进,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3%的财政赤字率是积极稳妥的。今年全国财政赤字安排是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为3%,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的一年,是积极财政政策新的信号和亮点。二是今年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从收支两侧同时发力,全面贯彻和落实了中央精神。收入侧方面,主要是做好减税降费文章,支持供给侧改革。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亿元以上。支出侧方面,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大对 “三去一降一补”方面的倾斜力度,以及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短板和民生领域的投入。三是财税改革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政策调控导向更加明显。
于国安说,过去两年财税改革主要围绕预算改革来推进的话,今年的改革则进入了实质性或者是攻坚克难阶段,即将推出的税制改革、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都是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
结合山东省地方财政的实际工作,于国安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特备是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去年以来,财政部在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上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发行的3.2万亿元置换债,大幅度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仅山东省每年就可以节省利息支出100多亿元),而且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山东省而言,“十三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时期,对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依赖程度大,希望得到中央财政的更多支持。另外,尽管今年中央已经新增地方专项债券规模由去年的1000亿元扩大到4000亿元,但是远远不能满足各地建设需求。建议中央根据地方实际,适当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二、加强对预算管理改革的系统性设计。目前,预算管理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清理压减财政专项资金,山东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已经由243项压减到67项,压减比例高达72%,较好地解决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分散的问题。但是,再往前推进就感到力不从心,必须从制度上进行系统地设计和改革。因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还不清晰,靠“钱”推动工作的传统思维尚未根本改变,各方面增加专项资金的呼声和压力有增无减。
三、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自1994年分税制以来,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一直比较滞后,今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作为地方税主力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地方缺乏主体税种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完善地方税体系可以说迫在眉睫。中央已经确定,扩大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在此基础上,建议完善车购税、消费税的分配关系。车购税完全是地方行为,可以放给地方管理。消费税和地方消费密切相关,可以将其一部分划分给地方或者是将消费税变为共享税,这不仅有利于调动地方优化消费市场环境,进而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做大消费税“蛋糕”。在这方面,营业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营业税规模很小(山东31.14亿元),甚至赶不上增值税地方分享的25%部分(山东36.34亿元),而放给地方后极大调动了各级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营业税迅速成长为地方第一大税种。
他说,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把这个税种做大,一定会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赢的局面,与此同时,对于地方税种在税率确定、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权力,也有利于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的落实。
于国安说,通过审议 《预算报告》我们看到,尽管财政收支比较紧张,但是,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财政支出重点也更加突出,财政改革更加主动地向前推进,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3%的财政赤字率是积极稳妥的。今年全国财政赤字安排是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为3%,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的一年,是积极财政政策新的信号和亮点。二是今年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从收支两侧同时发力,全面贯彻和落实了中央精神。收入侧方面,主要是做好减税降费文章,支持供给侧改革。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亿元以上。支出侧方面,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大对 “三去一降一补”方面的倾斜力度,以及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短板和民生领域的投入。三是财税改革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政策调控导向更加明显。
于国安说,过去两年财税改革主要围绕预算改革来推进的话,今年的改革则进入了实质性或者是攻坚克难阶段,即将推出的税制改革、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都是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
结合山东省地方财政的实际工作,于国安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特备是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去年以来,财政部在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上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发行的3.2万亿元置换债,大幅度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仅山东省每年就可以节省利息支出100多亿元),而且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山东省而言,“十三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时期,对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依赖程度大,希望得到中央财政的更多支持。另外,尽管今年中央已经新增地方专项债券规模由去年的1000亿元扩大到4000亿元,但是远远不能满足各地建设需求。建议中央根据地方实际,适当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二、加强对预算管理改革的系统性设计。目前,预算管理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清理压减财政专项资金,山东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已经由243项压减到67项,压减比例高达72%,较好地解决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分散的问题。但是,再往前推进就感到力不从心,必须从制度上进行系统地设计和改革。因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还不清晰,靠“钱”推动工作的传统思维尚未根本改变,各方面增加专项资金的呼声和压力有增无减。
三、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自1994年分税制以来,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一直比较滞后,今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作为地方税主力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地方缺乏主体税种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完善地方税体系可以说迫在眉睫。中央已经确定,扩大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在此基础上,建议完善车购税、消费税的分配关系。车购税完全是地方行为,可以放给地方管理。消费税和地方消费密切相关,可以将其一部分划分给地方或者是将消费税变为共享税,这不仅有利于调动地方优化消费市场环境,进而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做大消费税“蛋糕”。在这方面,营业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营业税规模很小(山东31.14亿元),甚至赶不上增值税地方分享的25%部分(山东36.34亿元),而放给地方后极大调动了各级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营业税迅速成长为地方第一大税种。
他说,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把这个税种做大,一定会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赢的局面,与此同时,对于地方税种在税率确定、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权力,也有利于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的落实。